专家:怀孕期间四次B超不能少!

2011/9/1 来源:医网病友论坛a-A+

  B超应用于临床已近40年了,其检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在医学上诊断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不会影响胎儿身心发育。孕妇最好分四阶段进行超声波检查。

  第一次,孕期10-14周

  以往观点认为早孕期不要做超声检查,其实早孕期也要进行超声检查,可以有助于排除葡萄胎,可以测量胎儿颈项皮肤透明层,当胎儿颈项透明层增厚大于3mm时能早期诊断68%胎儿染色体疾病,和唐氏筛查结合可对98%的胎儿染色体疾病做出诊断。

  第二次,孕期18-23周

  这时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羊水量均最适合胎儿超声的检查,检测胎儿异常的阳性率高。同时还可以观察胎盘、羊水和胎儿的大小。

  第三次,孕期28-32周

  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有些胎儿结构的异常是在妊娠过程中逐渐表现出来,例如先天性膈疝、脑积水等,胎儿这个时期的结构通过超声能够辨认得很清楚。

  第四次,分娩前

  预测胎儿体重,确定胎盘的位置,脐带的位置和羊水情况,医生了解这些情况对于宝宝的安全分娩和母亲的健康平安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建议,第一次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希望选择三级甲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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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m.ewsos.com/baby/a/20110901/386752.html